郵編:859000 代碼:542500 區號:0897
拼音:ā Lǐ Dì Qū,Ali Diqu
阿里地區位于西藏自治區西部,北與新疆自治區相鄰,南與尼泊爾、印度接壤,西接克什米爾地區??偯娣e304683平方千米??側丝?萬人。
阿里地區轄7個縣:噶爾縣、普蘭縣、札達縣、日土縣、革吉縣、改則縣、措勤縣。地區行政公署駐噶爾縣獅泉河鎮,距拉薩市1626千米。
堆里嘎本、阿里總管、阿里專區、阿里地區
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,堆里嘎本駐噶大克(即噶爾雅沙)。轄布達巴、日土、噶大克。
1954年設阿里總管,管轄仲巴洛強、普蘭宗、札布讓宗、達巴宗、日土宗、噶大克等宗谿。
1960年設阿里專區,專署駐噶爾昆沙。以噶爾宗設噶爾縣(駐雅沙);以日土宗設日土縣;以革吉設革吉縣(駐那坡);以改則設改則縣(駐隆仁,又稱魯瑪仁波);以仲巴洛強谿設仲巴縣(駐札東);以普蘭宗設普蘭縣;以札布讓與達巴2宗合并設札達縣(駐托林)。轄7縣。
1962年將仲巴縣劃歸日喀則專區。轄6縣。
1966年阿里專署由噶爾縣遷駐噶爾縣獅泉河。噶爾縣由雅沙遷駐昆沙(因民主改革時在昆沙設噶爾新鄉鄉政府,故昆沙又稱噶爾新村)。
1970年阿里專區改為阿里地區,地區駐噶爾縣獅泉河。由改則縣的路南4區設立措勤縣(駐門董)。阿里地區轄噶爾(駐昆沙)、革吉(駐那坡)、札達(駐托林)、措勤(駐門董)、日土、改則(駐魯瑪仁波)、普蘭等7縣。
1950年前阿里地區是上層僧侶和貴族政權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,是西藏拉薩噶廈政府統治的一個行政區域,其地方政府的最高權力機構是“維阿里噶本”。1959年4月5日阿里地區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后,對噶本實行軍事管制,宣布解散噶本政府和噶本在各地的舊政權組織。
1960年成立了阿里專員公署,1966年5月后“文化大革命”在阿里地區逐步推開,工作陷于癱瘓。1970年1月始阿里地區黨政領導工作委托新疆自治區代管,1979年3月7日復歸西藏自治區領導,1979年2月5日正式成立阿里地區行政公署。
1997年,面積30.5萬平方千米,人口6.9萬。地區行政公署駐獅泉河鎮。轄噶爾、普蘭、措勤、革吉、改則、扎達、白土7縣。(以上根據《政區大典》整理)
2000年,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:阿里地區總人口77253人。其中: 普蘭縣 7919人、札達縣 6384人、噶爾縣 13364人、日土縣 7175人、革吉縣
12826人、改則縣 17502人、措勤縣 12083人。